按构想的蓝图布置橱窗,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①突出商品。商品应处在显眼部位,是宣传的重点,切忌其他装饰喧宾
夺主。商品陈列位置要适中,使顾客由远到近,由正面到侧面都能看到商品
全貌;商品数量恰当,系统地分类,依主题陈列,使陈列效果干净利落,一
目了然;照明的安排要充分考虑商品的采光需要;背景同商品既要和谐,又
要对比鲜明,比如:用古色古香的深褐色背景来衬托纯白的瓷器,用比较艳
丽鲜明的桔红、鲜蓝、草绿等色彩来突出色彩较单调的五金商品;为突出小
件商品或容纳大件商品,陈列时可用放缩的商品实体模型代替。
②合理照明。橱窗的灯光应照射在重点商品上。灯色与商品及橱窗的色
泽应和谐,有时为制造戏剧性反差效果可采用冷暖色对比灯光。灯光的强度
依白天或黑夜及所陈列商品及商家的档次灵活确定,通常比卖场高出2~4
倍,既要有足够亮度,促进销售气氛和购物意愿,又不能太刺眼。
③适当选择动态设计手法。运动的事物易刺激视神经,将顾客的视线迅
速引向橱窗。因此,应善于运用物理手段及多种电子设备来增强橱窗的动感。
具体如下:
·闪光法:运用光的忽隐忽现来引起人们的注视。如在橱窗中安放吊挂
多面玻璃体,随着玻璃体的缓慢转动,玻璃体及反射的光点明灭不定,气氛
热烈且具有神秘感。运用这种手法,能提高商品的名贵感。
·运动式:如转台式,让有趣的电动机械在(放着各式宣传品的)台面
上不停运动,在电动机械上,亦可安置商品或宣传物。
.飘动式:凭借风力吹动橱窗内柔软轻盈的物体来招揽顾客。
·启动式:使商品处于某种使用状态(如电扇不停转动),儿童玩具小火
车不停开动,电视机不停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