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重塑“规则、法则”意识
当代大多中国权势者的灵魂深处都是一种蔑视规则制度、破坏程序法则的倾向。这种倾向并非个人品质使然,而是一种民族文化积淀的成因,是个人在从小生长环境中接受文化熏陶的结果,这正所谓中国式的“酱缸文化!。
建立规则本身并不困难,困难的在于执行。如果要起草和颁布各种规章制度,只要全力投入,3个月就可以全面完成。但是,如果真正执行到位的话,30年恐怕也难以做到。
我总结出了一个“规则哲学”:
1.一开始只颁布能够做得到的规则;
2.尽快形成一种“规则文化”;
3.一旦真正形成“规则文化”,就全面扩大战果,通过“规则文化”建立起“规则化企业”。
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这是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无人能够免俗。人群中象雷锋和孔子那样的人固然存在,但比例大概只有0.01%,99.99%的人都不是圣人和道德完美者。
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用人不疑”是一种错误的观念。用人一定要“疑”,但“疑”的方式必须是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规则化、程序化,而不要采用中国古代政治运作中所惯用的黑箱操作式的“权术”。必须用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建立一整套防止腐败的健康机制即“规则”, “规则”使得一个即便是恶性多、善性少的权贵者也很难进行行贿受贿、贪污腐败。
当最高权力者成为规则的破坏者时,规则不仅一钱不值,就连规则的制订者也成了大家嘲笑的对象。在一个社会里,规则的最大破坏者是谁呢?我的结论是:不是百姓,正是权力者本人!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违反国家法律最多的实际上是皇帝本人。同样,很多国家的情况也是如此。
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规则”,现代社会有规则、而传统社会没有规则,现代社会靠法制、传统社会靠人治,是故,“规则文化建立”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同样,现代企业与传统企业的最大区别也是“规则”。现在碰到的这些问题已经不是现代化教育能够提供答案的问题了,而是一种深层次的中国民族文化道德、伦理问题。
规则化和随意化是组织管理中相互冲突的两种模式,就像政治中的法治和人治一样,双方永远在不断较量。是故‘组织变革,必须导入“规则文化”!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建立规则本身并不困难,困难的在于执行。如果要起草和颁布各种规章制度,只要全力投入,3个月就可以全面完成。但是,如果真正执行到位的话,50年恐怕也难以做到。
一个现代化的社会组织“规则”应该包括给以下几个内容:
第一, 明确而清晰的岗位职责;
第二, 清楚明确的干部职务任命;
第三, 科学合理的业务运作程序
第四, 一套严谨而完善的人事行政管理体系;
第五, 正式的议会管理制度;
第六, 完善的技术基础;
第七, 培养“规则文化”;
第八, 严刑峻法。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中国的管理模式必须与现阶段民众素质相匹配,对普通民众的“民主”式管理只能在50年之后实施。
现阶段中国的管理最缺乏是秩序。所以中国首先必须建立起强有力的秩序,建立起高度的权威,必须有俾斯麦和李光耀那样的铁腕手段。
因此,凡有违纪行为或损害组织利益行为时,必须严格执行组织制度, 决不能姑息纵容。迁就和宽容决不会让违纪者心存感激而改邪归正,反而会使其变本加厉。因此,只要一出现违规行为,就要立即给予严厉的惩罚,出拳要快、下手要狠、力度要猛、气势要强、压力要大,一定要有新加坡“鞭刑”那样的震慑作用。一旦有违规行为出现,就要一鞭子抽过去,而且一定要见血,要让违规者感到切肤疼痛。只有这样,组织管理才能够井然有序。
但是,“严刑峻法”必须在民众权益和基本福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进行,必须是执行公开颁布的各种管理制度;各种处罚措施和手段必须有明文规定的依据,处罚的过程也必须公开化和程序化;必须是法制,而不是人治,;必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企业可以没有民主,但必须有法制。
权威主义是建立在法制和可预知规则基础之上的权威主义,而绝不是封建帝王式随意化的生杀予夺。
规则的建立并不困难,难的在于执行。而执行规则的最大难度在于和高层干部是否能够以身作则。
权贵者本人的“规则意识”是整个规则化推进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不要认为建立规则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推行规则化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过程中必然出现反复。只有经过无数次教训挫折之后,人们的规则意识才能逐渐形成。
“建立规则之后就一劳永逸”的思想是一种天真的幻想。规则的最后确立是在无数次的违反规则和纠正违规行为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牢固的“规则文化”,大家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第十二篇:“企业诚信”万物之首
企业应该有一种长远发展观,凡事立足长远。如果企业为了短期目标而不顾客户、供应商利益及忽视社会责任,一味强调自身利益, 为了自身利益牺牲对方利益,一旦恶名传出去,形成一种恶劣的社会影响,则不再有客户愿意下订单、不再有供应商敢向企业供货。这样,最终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企业自己。
无独有偶,纵观日本经济发展史,我们也可以看出同样的发展轨迹——日本自明治维新之后迅速发展工商业,到20世纪初开始向海外销售产品,但绝大部分产品粗制滥造,或质量低劣、或仿冒欧美名牌产品,使得全世界各地一看到“日本造”产品马上就联想到假冒伪劣。二战之后,日本企业闭门思过,认真反思公司过去的行为,认为假冒伪劣产品不再是兴国之道,只有良好的诚信才是企业真正的发展之道。于是,日本企业开始在产品质量及商业诚信上狠下功夫,终于创造出日本战后的经济奇迹。
从清朝初年开始,山西商人就垄断了中国北方的商品贸易和整个民间金融系统,甚至插足亚洲其他国家金融事务。当时的清政府既无财政部也无银行,对整个国家的金融控制几乎失效, 而山西商人则起到了实际上控制北中国整个金融体制的作用。
企业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晋商经营之所以成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诚信。
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晋商在北京的各家商号被洗劫一空,账本都付之一炬。这时,商号完全可以待查清帐目之后再兑现银票,但是北京山西各商号的老板决定不再查清帐目,而是直接按照客户存折上的银票数额兑现现金。40%在京的山西商号因此而关门倒闭。
1930年中原大战,阎锡山发行了晋钞,阎锡山失败之后,晋钞贬值为25元兑现一块新币,当时太原最大的商号“大德通”完全可以按照1 :25的比例兑取存款,但是“大德通”没有这样做,而是仍然按照战前的兑换比例和晋钞的原有价值兑换给客户。结果,“大德通”商号损失惨重,随后不久关门倒闭。
从这二件事情我们可以看出,山西商人的经营原则中有一种超出利润本身的价值理念。在这一价值理念中,信义和基本伦理才是终极目的,而利润本身是第二位的。当时,所有山西商人的商号店铺里都供奉着关公像,用“义”和“诚”来团结同仁、取信客户。晋商中人流行着两条最著名的谚语:
“信贷无诀窍、诚信第一条。”
“宁叫赔折腰,不让客吃亏。”
晋商能够在500年时间内称雄于中国北方信贷市场,操纵黄河以北地区中国所有民间金融市场,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诚信”原则,在于宁肯把自己全部赔光也不让客户吃半点亏的精神。
小老板和短期老板立足于眼前利益,为了10尺之内的金钱而不惜牺牲诚信和人格;而大老板和长期老板则立足于长远,把眼光放在10万公里以外,甚至连自己身后企业发展方向和目标都考虑到了,他们把诚信作为万物之首。
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改变民企诚信状况,关键是老板心态的变化,老板必须认识到“尊重他人财产权”和诚信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只有具备“成信第一”精神境界的中国民营企业才能真正做强、做大、做久。
当下,中国企业大部分老板的“重要因素排列表”是这样——本公司第一,客户第二,员工第三,供应商第四,基本忽视社会责任。而欧美国家公司老板重要程度排行榜是:客户第一,供应商第二,员工第三,本公司第四,始终会强调重视社会责任。
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下,中国企业在与客户和供应商发生冲突时,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而牺牲的都是对方的利益;而西方大部分企业则是尽可能兼顾双方的利益,有时候甚至会牺牲自己的利益来保全对方的利益。
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的观念是:企业老板应该本着“宁肯自己损失,也不能让他人吃亏”的原则。
这样做表面上牺牲了自己的利益,但是由此可以树立起企业和老板良好的社会形象,可以拥有一大批忠诚的合作者,而这才是企业真正赢得市场、取得长足发展的保证。
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企业应该树立这样一种牢固不变的诚信原则:
契约精神:经济来往中一开始就必须制定严谨的商业规则,交易双方的职责、义务、权利及违约责任都必须清楚明确,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就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舎得之道:如果合同之外发生的不可预料的经济损失,就应该本着“宁亏自己,不亏客户”的原则,宁可把自己全部赔光,也不让客户受半点损失。决不要靠拖欠员工工资来增加资金周转量,一旦员工失去对企业的信任,则企业永远不再有向心力。
双赢思维:对于供应商和客户,应永存双赢思维意识,永远不要存有博奕的心态。原因很简单——当对方感受到了你的博奕策略时,对方也会采取同样的博奕手段,如果双方的关系完全成了一种博奕关系,那么最终吃亏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诚信也是一种文化,“诚信再造”也就是企业诚信文化的重塑,一旦真正形成“诚信文化”,企业就真正赢得市场、社会、人心才取得长足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