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的科学与艺术》9盖烈夫
九、权力的基本概念
自古至今,中外学者对权力内涵的界定,众说纷纭。什么是权力?
马克斯•韦伯 :“一个人或一些人在某一社会活动中,甚至是在不顾其他参与这种行动的人进行抵抗的情况下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 。托马斯•霍布斯:权力是“获得未来任何明显利益的当前手段” 。伯特兰•罗素:权力是“预期效果的产生”。丹尼斯•朗:“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 。
以上几种对权力的解释虽然着眼点不同,但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权力”的特性,即:权力是一种力量,借助这种力量可以或可能产生某种特定的预期局面和结果。我们认为,权力是特定的管理主体在实现组织既定目标的过程中对管理对象在理念、行为上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是指特定主体因某种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管理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