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指唱红脸和唱白脸的问题,而是指老板和管理者双方各自的职责问题。
以我们公司项目中心为例。项目中心一些咨询师有一些额外的发票要求报销,到项目中心负责人那里被采纳了,到我这儿被砍掉了,变成干部做好人,我做坏人,这个影响很大很坏,不好。应该是在项目中心负责人那里是讲原则、讲制度的,到我这儿把这些放了,这样才是良好的配合。我是制度的制定者,应该由我来修改制度,这样才对。你做干部的去改动制度,却由我来维护制度,整个管理就颠倒了,这怎么行。所以说有些干部不会做官呢。真正讲原则的应该是中层干部,他们最需要的就是讲原则,维护制度的尊严。我们的问题是中层干部不讲原则,没有原则上的坚定性。至于我去讲原则是比较尴尬,因为我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如果由我去讲原则,员工不理解、不相信,以为我很在乎那几十块钱,这是很麻烦的。假如是项目中心负责人卡下来,这样就很正常,因为这不是他的钱。这个员工然后到我这来,我说几十块钱就算了吧,批给他,这样就比较好了。这就是良好的配合,就是这个意思。一定是老板做好人,干部做“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