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突发事件基础数据处理标准”发布
2014年5月24日,由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主办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传播预警与突发事件数据库建设”研讨会在武汉举行。研讨会上,由课题组编制的我国首个“突发事件基础数据处理标准”(试行版)(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
项目负责人、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喻发胜表示,建立突发事件数据库,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将大量关于突发事件的“非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进行“结构化”处理,并导入相关程序,通过计算机进行统计与运算。换言之,只有将突发事件的基本要素及其风险演化过程进行“结构化数据”处理后,才更有利于人们认识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时空分布及风险演化规律,从而提高人们对突发事件信息收集、风险研判和信息发布的能力。
“标准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基本要素信息、对经济社会影响的信息和数据来源信息三大类。每个大类又具体划分为多个子类。如 突发事件基本要素信息 囊括了自然灾害事件基本要素表、事故灾难事件基本要素表、公共卫生事件基本要素表、社会安全事件基本要素表和案例关系表五个类别; 对经济社会影响的信息 则细分为国民经济行业影响表、社会管理影响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行政管理分类表、舆情表、咨询建议表等。在这些数据分类体系的基础上,课题组按照相应规则,对各类数据进行了长度为17位的具有唯一性的编码。这不仅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数据库更新,也能提高各类数据在交互使用中的识别度,便于信息检索。”喻发胜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确保权威性和规范性,标准直接引用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现有相关法令法规、行业标准及规程规范。与此同时,还为突发事件今后可能涉及的信息要素留有充分余地,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