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93号令记忆版
目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适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事故分类:
等级 事故等级 死亡人数 重伤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
1 特别重大 30以上 100以上 1亿以上
2 重大 10~29 50~99 5000万以上~1亿以下
3 较大 3~9 10~49 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
4 一般 1~2 1~9 1000万以下
注: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事故报告要求: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