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总则
组织应确定和选择改进机会并实施必要的措施,以满足顾客要求和增强顾客满意。
这些应包括:
a) 改进产品和服务,以满足要求以及应对未来的需求和期望;
b) 纠正、预防或减少非预期的影响;
c) 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绩效和有效性。
注:改进的示例可以包括纠正、纠正措施、持续改进、变革、创新或重组。
10.2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
10.2.1 发生不合格(包括来自投诉的不合格)时,组织应:
a) 做出响应,适用时:
1) 采取措施控制和纠正不合格;
2) 处理后果;
b) 评价消除不合格的原因的措施的需求,通过以下方面使其
不再发生或不在其他地方发生:
1) 评审和分析不合格;
2) 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3) 确定是否存在或可能潜在发生类似的不合格;
c) 实施所需的措施;
d)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e) 必要时,更新在策划期间确定的风险和机会;
f) 必要时,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变更。
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10.2.2 组织应保持文件化信息作为以下方面的证据:
a) 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
b) 纠正措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