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实现质量兴州战略目标,大理州质监局近期在全省率先推行了“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企业中的第一责任人,“首席质量官”由进入企业领导决策层的副总级领导人员担任,受企业及大理州质监局双重领导,负责创建以品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塑造企业质量竞争力。
“首席质量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职责:一是负责组织企业中长期质量战略规划的制定,短期质量计划的实施,先进质量理念和方法的推广与应用;二是负责组织创建企业质量文化,提出质量承诺,形成质量愿景,加强沟通协调、教育培训,管理外部资源,策划和提升企业质量的核心竞争力;三是负责组织对原辅料进厂、生产工艺、技术、检验等全过程的管理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与维护,查找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分析和制定质量改进措施,确定质量赶超标准;四是组织、指导其他质量管理人员上报质量状况月报表,每年提交企业质量分析报告,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组织企业积极开展与相关检验机构的比对检验工作,提升企业产品自检能力,确保质量安全;五是在质量管理、决策意见不统一时有最终决策权。
此次组织首批“质量官”培训,主要围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从企业全面质量管理、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卓越绩效评估、企业危机管理等方面,让20名“首席质量官”进一步熟悉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掌握相关质量政策,树立良好职业道德,为今后在首席质量官岗位上严格履职,发挥专长,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根据计划,大理州质监局将逐步在全州规模以上企业和获证企业中建立和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并鼓励其它企业积极推行。到“十二五”末,使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企业占全州企业数的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