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装饰公司做维修工的小江突然被公司“炒了鱿鱼”,公司人事部门给出的理由是,他在洗手间抽烟,还在上夜班时打瞌睡,已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今年3月26日,他向嘉善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公司对其作出赔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判令被告继续为原告缴纳自2009年12月起的社会保险金;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施裘于1993年
陈小姐怀孕期间,所供职的工艺品公司发出通知:“公司已搬迁至外地,所有员工可选择去外地新址报到上班或多领取一个半月的工资为作经济补偿后结束劳动关系”。陈小姐不愿意自动离职,也不愿意领取补偿,被公司
书店以职工李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作出了解除其劳动关系通知,但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在李某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该书店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李某于2007年11月通过
问:我是信用社的一名老炊事员,自1981年就在信用社里做饭,中间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工资从开始几十元到现在的400元。之间填写过很多次的临时工聘用合同书!(我一次也没有亲自填写过,都是现在单位的领导
梁某是扶绥县一家福利院聘用员工。2008年10月,梁某负责管理的一位老人出走,他却没有按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导致老人在脱离监管17小时后才被找到。当年年度考核时,梁某因工作不负责任
仲裁:企业程序操作不当或将支付双倍经济赔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用人单位以此为理由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不少职工都有疑问,
冯某于2006年11月3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任销售部经理。2010年3月,该公司与冯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冯某同意。经协商,该公司向冯某支付经济补偿2.5万元,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工